康宝莱志愿者管理办法

作者:Selena Wang     发布时间:2020-07-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康宝莱志愿者(简称“志愿者”)由愿意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康宝莱服务提供商(简称“服务提供商”)及康宝莱员工(简称“员工”)组成。

第二条 志愿者所开展的公益活动依托并接受康宝莱公司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 志愿者是指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不为物质报酬、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四条 志愿者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 志愿者项目使命:通过调动康宝莱在全国广泛分布的服务提供商和员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激励和提升服务提供商和员工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利用自身的专业能力普及营养与运动的健康生活理念,推广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为社会带来积极的改变。

第六条 志愿者在计划及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契合康宝莱公司公益战略,有利于推动康宝莱成为领先的营养品公司的品牌愿景,引领由科学的营养观和运动所构建的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

第七条 康宝莱志愿者项目的日常管理都依托“康宝莱公司康宝莱志愿活动发布平台”开展。

第二章 志愿者服务管理工作范畴

第八条 志愿者服务管理工作由康宝莱公司总体统筹并为各地志愿者团队提供日常指导。

第九条 志愿者服务管理工作的范畴包括但不限于:

(一) 为服务提供商及员工搭建志愿服务在线管理平台;

(二) 配合康宝莱公司公益战略,在相关领域组织开展志愿服务;

(三) 为康宝莱公益项目招募志愿者,开展志愿者培训等工作;

(四) 对于表现优异的志愿者个人及区域团队等进行表彰;

(五) 组织与其他公司志愿者团体或个人进行合作与交流。

第三章 志愿者加入、执行、表彰及退出机制

第十条 志愿者注册

志愿者注册将依托“康宝莱志愿活动发布平台”进行,通过在线注册个人账号、日常的登陆操作来管理日常的志愿服务记录。

第十一条 公益活动志愿者招募

【填写发布主体】可通过“康宝莱志愿活动发布平台”不定期地发布志愿服务活动及志愿者招募信息。服务提供商及员工可以自愿申请参与,并在线填写《康宝莱志愿者活动申请表》(以下简称“活动申请表”)。

第十二条 志愿者活动培训

志愿者提交的活动申请表经确认后,康宝莱公司针对志愿服务组织培训,包括服务内容介绍,相关礼仪和话术培训,并提前告知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和禁忌。每次培训不超过2小时,原则上,为确保志愿服务的质量,报名参加活动的志愿者都必须参加培训后方可实际开展志愿服务。

第十三条 志愿服务时间申报

在参与志愿服务后,志愿者需要在线申报志愿服务时长(每6分钟可折合为0.1小时,不足6分钟不予以记录),经系统管理员确认无误后,志愿服务小时数将自动上传,统一进行系统汇总留存。

第十四条 志愿者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国家法律及本管理办法规定之内容;

(二) 弘扬志愿者精神,以实际行动扩大志愿者工作的良好社会影响;

(三) 积极参与康宝莱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 努力完成基金会委托的各项工作,维护基金会的荣誉;

(五) 不得以康宝莱志愿者名义从事具有有偿回报性质的活动。

第十五条 志愿者表彰

为进一步加强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调动志愿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总结志愿者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康宝莱公司每年末对志愿者服务进行考核与评定。

1、志愿者奖励:

志愿小时数作为评定志愿者表彰的唯一标准。

A、 志愿小时数(以当年度累计志愿小时数为基准)奖励;

 注册成功并首次参加活动后可获得志愿者Pin章

 累计达36小时获得志愿者工作包(包括:志愿者T恤、帽子);

 累计达50小时可额外获得证书

 累计达75小时可额外获得奖牌

 累计达100小时可额外获得奖杯

B、根据志愿小时数评选月度、季度、年度志愿之星。

月度志愿之星:

 月度志愿之星电子奖状

 月报宣传

季度志愿之星:

 季度志愿之星电子奖状

 一次公益活动命名权,季度志愿之星可以命名一次主题月。(下季度内)

年度志愿之星:

 年度志愿之星电子奖状

 年度志愿之星奖杯

 康宝莱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采访与宣传

 康宝莱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相关视频宣传

第十六条 志愿者退出细则:

1、 因注册信息不符合要求退出:注册信息应全面、真实。注册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系统将自动删除其志愿者账户,从而使其丧失志愿者资格;(如:真实姓名、康宝莱资格证号、联系电话、邮箱)

2、 放弃服务:累计邀约两次不能参与志愿服务或半年内志愿服务小时数为零,视为自动放弃康宝莱志愿者身份;

3、 自动退出:退出康宝莱服务提供商及员工身份,系统将终止其志愿者身份;

4、 违规退出:志愿者应遵守中国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包括但不限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等有关反腐败、反贿赂的规定)、以及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康宝莱的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商业行为或准则者;或是有违反法律的行为,受到执法部门处罚者,系统将终止其志愿者身份。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康宝莱中国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在“康宝莱志愿活动发布平台”上公布;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生效;

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修改和解释权归康宝莱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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